貸款知識

房屋貸款
2025-06-13

房子是兩人共有,資金卻只有我需要?原來還有這招

我跟弟弟共同繼承了一間老房子,登記各持有一半產權,這些年我一直住在那裡,也負責修繕、繳稅與管理;後來因為事業資金緊縮,我想申請一筆房貸,將這間自住多年的房子拿去原屋融資,解決短期週轉問題。

一開始我信心滿滿,因為房子無貸款、地段還不錯,但我很快就被現實打醒,銀行一看到我只有1/2產權,馬上說必須弟弟一起簽名,最好還要成為共同借款人或保證人,否則無法辦理。

我打電話問弟弟,他願意幫忙簽設抵押沒問題,但堅決不願意承擔任何還款責任,他說:「你的貸款你用,但我不想哪天被通知要還錢。」我理解他的立場,但也陷入進退兩難。

產權只有一半,借不到一毛錢,怎麼辦?

在幾次碰壁後,朋友介紹我找了一位專門處理產權爭議與特殊不動產貸款的顧問,他聽完我的狀況後問我:「弟弟願不願意只簽抵押設定同意書,但不當保人?」

我說可以,但之前的銀行都說不行。
顧問說:「這種狀況其實有得談,根據《民法》第866條等相關規定,法律上確實允許第三人為他人債務提供抵押,也就是說,共有人可以同意房屋設抵,卻不成為債務人或保證人。但這只是法律上的可能性,在銀行實務中,並非每家都接受這種結構。」

他提醒我,這個案件不只產權不完整,還牽涉到老房子屋齡高、又不是拿來買賣或轉手,而是自住用、單純拿去做資金周轉,在銀行眼裡,這種房子一旦出問題也很難處分,屬於「沒市場流通性」的資產,所以多數銀行一聽就先退件,風控也不願承接。

能不能貸款,不只是「有沒有路」,是「誰走得通」

讓我佩服的是,顧問用兩天就幫我找出一間能接受「共有人僅簽署抵押設定書、不當保證人或借款人」的金融機構,他根據我的信用條件、收入來源與貸款用途,設計完整的融資架構,同時也幫我準備說明文件給弟弟。

文件白紙黑字載明,弟弟僅簽署抵押同意書,無需擔任任何債務人、保證人,也不承擔還款責任,風險僅限於若我違約,抵押物(也就是房子)可能會遭拍賣,其持分亦可能受影響,但不會被追債或報送聯徵。

弟弟看到這樣的安排後安心不少,表示願意簽署,單還有一個前提,就是我放款後給他一個保障,不能讓他完全沒防線。

要共有人點頭簽字?你得先給他這一層保障

貸款核准後,我順利取得資金,為了兌現對弟弟的承諾,也為了維繫彼此的信任,我主動在房屋上幫他設定一筆500萬元的他項權利額度,等同於「限定他有先順位知情與處分同意權」,防止我日後私自處分或增貸。

這次經驗讓我徹底明白,很多貸款做不成,不是條件太差,而是結構沒設計好;不是對方不幫,而是你說不出讓人放心的方式。

顧問的專業,不只在法條知識,而是在知道「哪裡能做、怎麼談得成、怎麼幫你跟制度對話」,靠著他,我才在「產權不全、共有人不願保」的情況下,成功貸到資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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